阿根廷对华管道附件作出反倾销终裁
2009-10-27 14:38420
2009年10月22日,阿根廷生产部发布第11/2009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管道附件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对涉案产品采取FOB离岸价格3.94美元/千克的最低限价措施。该措施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2009年10月22日,阿根廷生产部发布第11/2009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管道附件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对涉案产品采取FOB离岸价格3.94美元/千克的最低限价措施。该措施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2008年10月23日,阿根廷生产部对原产于中国对管道附件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071920和73079300。2009年4月27日,阿根廷生产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初裁,裁定对涉案产品采取FOB离岸价格3.94美元/千克的临时最低限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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