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 汕头口岸通关效率提高
本报讯记者郑梦婕报道:记者近日从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从2008年1月1日起,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将对法定检验进出口商品,实行出入境货物通关单电子数据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的联网核查。
据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海关总署与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2007年第68号公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法检商品签发通关单,实时将通关单电子数据传输至海关,海关凭以验放法检商品。海关办结海关手续后将通关单使用情况反馈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单纸质单证信息与通关单电子数据一致。
据了解,“通关单联网核查”的实施必将有效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推进无纸通关改革,有效防范和打击逃漏检行为,方便企业产品合法进出。“通关单联网核查”也要求企业在报检、报关时,如实申报并保证通关单与报关单相关申报内容一致。68号公告同时对企业申领通关单,通关单数据查询,企业报关单预录入等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