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基本药物标底价设立权拟下放
叶洲 |2009-10-20 11:20422
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负责人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在各地方进行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时,标底价的设立权将下放到地方,因为不同区域的药价差异性大,中央政府不再就此作明确限定。
本报讯(记者叶洲)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负责人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在各地方进行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时,标底价的设立权将下放到地方,因为不同区域的药价差异性大,中央政府不再就此作明确限定。
日前基本药物的最高零售指导价出台之后,不少专家及医药企业人士担忧,标底价的缺失很可能导致在接下来的地方招标采购中出现“唯低价是取”的恶性竞争行为。卫生部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表示,在政府拟出台的相关文件中,中央层面将不对基本药物标底价明确规定,只是制定一套评价体系,强调医药企业的生产服务质量、信誉等在竞标中的分量。同时鼓励地方政府在招标采购中设立标底价格。(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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