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布局11园区承接加工贸易转移
昨日上午,市政府向我市评审确定的11个加工贸易承接地示范园授牌,以打造西部地区发展加工贸易的桥头堡,形成以承接地为重要节点的网络状承接平台。他特别指出,严禁承接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科学规划,在产业发展中集约化用地。
市政府:严禁承接高耗能高污染产业
华龙网讯 (记者 胡顺涛)昨日上午,市政府向我市评审确定的11个加工贸易承接地示范园授牌,以打造西部地区发展加工贸易的桥头堡,形成以承接地为重要节点的网络状承接平台。
这11个园区包括:万州区万州工业园纺织服装示范园、涪陵区李渡工业园机电示范园、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新材料示范园、九龙坡区西彭工业园铝加工示范园、江北区港城工业园装备制造示范园、北碚区蔡家同兴工业园光机电示范园、渝北区空港工业园电子示范园、巴南区花溪工业园机械加工示范园、江津区江津工业园装备制造示范园、璧山县璧山工业园皮鞋制造示范园、西永微电子园区电子信息示范园。
据悉,目前我市发展内陆型加工贸易取得了较好成绩:2008年全年加工贸易进出口额7.35亿美元,同比增长40.39%,高于全市外贸进出口增幅12.39个百分点,占同期外贸进出口比重7.7%;同时,今年1―8月也保持了持续增长,发展势头良好。
副市长周慕冰在授牌仪式上指出,国内外相关产业正在逐步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准确地把握历史机遇和现实规律,上下联动,积极承接国内外加工贸易转移,共同推进示范园区建设,把11个示范园作为承接产业转移的先锋军和桥头堡,将其打造成新型工业化的“城市名片”,形成以承接地为重要节点的网络状承接平台,使各示范园区每年新增加工贸易企业2-4家,加工贸易额增加20%以上。他特别指出,严禁承接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科学规划,在产业发展中集约化用地。
为支持11个园区发展,市外经贸委昨日宣布了5条政策支持:一是给予每个示范园10万元前期启动资金,做好园区发展规划和前期管理;二是对与区县联合举办的承接加工贸易招商活动的公共费用(如场租)给予资金支持;三是协助园区向国开行申请加工贸易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贷款;四是要优先为示范园提供招商信息,每年推荐1-2家企业到示范区考察;五是积极争取国家先行先试政策,力争加工贸易政策有新突破。
此外,重庆海关、重庆检验检疫局也表示,将为示范园加工贸易企业的出口通关提供最便利最优惠政策;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分行等金融机构,将为企业融资、信用保险、出口结汇等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