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热衷北上投资水陆运输业
CEPA实施以来,越来越多港商北上投资道路、水路运输服务行业,年初颁布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更使粤港两地交通服务业合作升温。
CEPA实施以来,越来越多港商北上投资道路、水路运输服务行业,年初颁布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更使粤港两地交通服务业合作升温。
广东省交通厅厅长何忠友接受香港《文汇报》独家专访时透露,广东计划借“先行先试”之机,扩大水、陆运输服务业对香港开放力度,一方面正向交通部争取港澳独资设立水运船舶代理服务企业的审批实施方案尽快获批,并支持航运企业开通珠三角各开放港口与香港各港口之间的客轮航班,另一方面将加大道路运输行业对港招商力度。
记者了解到,自从1980年粤港两地实现客运和集装箱运输以来,两地水运业务不断发展。目前,广东拥有水运一类口岸37个,在粤注册的经营粤港两地航线的港澳水运企业209家,船舶运力1420艘。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有珠江船务等香港水运行业巨头北上广东,以合资的形式经营船舶代理等服务业,但国家对于外资独资经营水运服务业一直没有开放。
CEPA实施后,两地服务业合作逐步深化,《纲要》更支持广东“先行先试”,据何忠友透露,广东省交通厅现正加强与交通运输部的沟通,落实有关香港服务提供者独资设立水路运输船舶代理服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和程序,争取相关审批实施方案尽快获批,并支持航运企业开通珠三角各开放港口与香港各港口之间的客轮航班。
除了水运,广东也将扩大道路运输业对香港开放。何忠友称,广东计划在道路运输行业推出一批招商引资项目,特别是道路客货站场建设等方面,面向港澳服务提供者招商。此外,还将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的自动化办公系统,力争尽快实现相关业务的网上办理,进一步方便港澳投资者。
记者了解到,交通部对外商投资内地道路运输企业的审批权逐步下放到广东后,境外投资额就开始大量增长。据广东省交通厅的数据显示,2006年,经该厅审核,并报交通运输部立项的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仅有82家,总投资额78.2亿元(人民币,下同);2007年,交通部同意由广东省交通厅负责对5辆车以下的生产型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因此,2007年广东此类外商投资的道路运输企业猛增至594家,总投资总额达564.52亿元。
何忠友称,2008年底,根据CEPA补充协议5的有关条款,交通运输部委托广东省审批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投资的生产型企业从事道路货运业务,以及在广东设立维修、驾校企业和客货运站场项目。仅今年上半年,由交通厅审批的港澳投资道路运输的企业就有169家,投资总额达85.7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