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付结算方式简述
汇付,又称汇款,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顺汇法。 汇付业务涉及的当事人有四个:付款人(汇款人remmitter)、收款人(payee或beneficiary)、汇出行(
汇付,又称汇款,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顺汇法。
汇付业务涉及的当事人有四个:付款人(汇款人remmitter)、收款人(payee或beneficiary)、汇出行(remittingbank)和汇入行(payingbank)。其中付款人(通常为进口人)与汇出行(委托汇出汇款的银行)之间订有合约关系,汇出行与汇入行(汇出行的代理行)之间订有代理合约关系。
在办理汇付业务时,需要由汇款人向汇出行填交汇款申请书,汇出行有义务根据汇款申请书的指示向汇入行发出付款书;汇入行收到会计示委托书后,有义务向收款人(通常为出口人)解付货款。但汇出行和汇入行对不属于自身过失而造成的损失(如付款委托书在邮递途中遗失或延误等致使收款人无法或迟期收到货款)不承担责任,而且汇出对汇入行工作上的过失也不承担责任。
(二)汇付结算方式的种类
汇付结算方式按采用通知的方式不同可分为以下三类。
1.电汇。它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以电讯方式委托汇入行向收款人付款的结算方式。采用电汇方式,收款人能迅速收取款项,但付款人要承担较多的费用。
2.信汇。它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以信函方式委托汇人行向收款人付款的结算方式。采用信汇方式,信汇的费用较小,但汇款的速度较慢。
3.票汇。它是指汇款人向汇出行购买银行汇票寄给收款人,由收款人据以向汇票上指定的银行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票汇是以银行即期汇票作为结算工具的。
汇票有单张汇票和复张汇票两种。单张汇票为防止遗失,应双挂号,它通常用于数额较小的汇票;复张汇票有正副两张,如遇汇票迟到或遗失时,可凭副张兑换。因此正、副两张汇票应分别邮寄,它通常用于数额较大的汇票。
(三)汇付结算方式的基本程序
1.电汇、信汇结算方式的基本程序
对该基本程序现分述如下:
(1)进口商交付款项委托汇款。进口商(汇款人)根据合同或经济事项将汇款交付汇出行,并填写电汇或信汇申请书,委托汇款行汇出款项。
(2)汇出行接受委托。 汇出行接受汇款委托,将电汇或信汇申请书回执退给汇款人。
(3)汇出行通知汇入行付款。汇出行通过电讯工具或邮寄信汇委托书,委托汇入行解付汇款。
(4)汇入行通知收款人收取汇款。汇入行收到电讯通知或信汇委托书,经审核无误后,将汇款通知单交付收款人。
(5)出口商收取汇款 。出口商(收款人)持盖章后的汇款通知单向汇入行收取汇款。
电汇、信汇结算方式的基本程序如图表3—3所示。
2.票汇结算方式的基本程序
对该基本程序现分述如下:
(1)交付款项购买银行汇票。进口商(汇款人)根据合同或经济事项向汇出行交付款项,购买银行汇票。
(2)交付银行汇票 。经汇出行审核无误后,交付汇款人银行汇票。
(3)邮寄银行汇票。汇款人将银行汇票邮寄给收款人(出口商)。
(4)邮寄汇付通知书。汇出行将汇付通知书邮寄给汇入行通知其付款。
(5)凭银行汇票取款。收款人凭银行汇票向汇入行收取汇款。
(6)汇入行解付汇款。经汇入行审核无误后,解付汇款。
票汇结算方式的基本程序如图表3—4所示。
(四)汇付结算方式的特点及适用性
汇付结算方式完全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结算方式。交易双方根据合同或经济事项预付货款或货到付款,预付货款进口商有收不到商品的风险;而货到付款则出口商有收不到货款的风险。由于汇付结算方式的风险较大,这种结算方式只有在进出口双方高度信任的基础上才适用。此外,结算货款尾差、支付佣金、归还垫款、索赔理赔、出售少量样品等也可以采用。
(五)汇付结算方式的核算
1.进口商的核算
进口商采取预付货款方式进口商品,在预付货款时,借记“预付外汇账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在收到商品提单和发票等单证时,借记“商品采购”账户;贷记“预付外汇账款”账户。
[例]长江电器进出口公司向韩国汉城公司进口电器商品一批。
(1)7月6日,根据合同规定预先汇付韩国汉城公司货款30 000美元,当日美元汇率中间价为8.27元,作分录如下:
借:预付外汇账款(US$30 000×8.27) 248 100
贷:银行存款——外币存款(US$30 000×8.27) 248 100
(2)7月20日,收到汉城公司发来商品的发票、提单等单据,计金额30 000美元,当日美元汇率中间价为8.28元,作分录如下:
借:商品采购(US$30 000×8.28) 248 400
贷:预付外汇账款(US$30 000×8.27) 248 100
汇兑损益 300
进口商采取货到付款方式进口商品,在收到出口商寄来商品提单和发票等单据时,借记“商品采购”账户;贷记“应付外汇账款”账户。在汇付商品货款时,借记“应付外汇账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例]精工服装进出口公司向香港进口服装一批。
(1)7月15日,根据合同收到香港九龙服装公司寄来商品提单和发票等单据,计金额28 000美元,当日美元汇率中间价为8.27元。作分录如下:
借:商品采购 231 560
贷:应付外汇账款(US$28 000×8.27) 231 560
(2)7月18日,汇付香港九龙服装公司货款28 000美元,当日美元汇率中间价为8.27元。作分录如下:
借:应付外汇账款(US$28 000×8.27) 231 560
贷:银行存款——外币存款(US$28 000×8.27) 231 560
2.出口商的核算
出口商出口商品要求进口商采取预付货款方式,在收到货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预收外汇账款”账户。然后在销售发运商品时,再借记“预收外汇账款”账户;贷记“自营出口销售收入”账户。
[例]长江电器进出口公司向美国纽约公司出口电器一批。
(1)7月16日,根据合同规定预收美国纽约公司订购的电器款33 000美元,存入银行,当日美元汇率中间价为8.27元。作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外币存款(US$33 000×8.27) 272 910
贷:预收外汇账款(uS$33 000×8.27) 272 910
(2)7月22日,销售发运给美国纽约公司电器一批,金额33 000美元,当日美元汇率中间价为8.27元。作分录如下:
借:预收外汇账款(US$33 000×8.27) 272 910
贷:自营出口销售收入 272 910
当进口商要求采取货到付款方式时,出口商必须先发运商品,寄出商品提单和发票。届时借记“应收外汇账款”账户;贷记“自营出口销售收入”账户。当收到货款时,再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应收外汇账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