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通过欧盟海关法典改革,跨境电商平台被列为进口商
2026-09-17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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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16 日,欧洲议会二读通过欧盟海关法典(UCC)改革,完成了这项被称作"欧盟数十年来最大规模海关改革"的立法程序。核心变化有三:一是**平台成为"进口商"**——为非欧盟卖家提供远程销售的电商平台,须自行承担清关申报、关税缴纳与产品合规责任,并须在欧盟设立实体或指定具备 AEO(经认证经营者)资质的代表;二是**小包处理费**——150 欧元以下包裹的处理费须在 2026 年 11 月 1 日前开征,取代现行每件 3 欧元的定额关税;三是**重罚**——屡次违规的企业,罚款可达其上一年度进口货值的 1% 至 6%,海关还可暂停或撤销其 AEO 资质、将其列为高风险企业。
配套的基础设施也在落地:新的欧盟海关总署设在法国里尔,预计 2027 年开始运作;EU Customs Data Hub(海关数据中枢)分阶段上线,2028 年 7 月 1 日先覆盖 B2B 电商货物,2034 年 3 月 1 日起对所有进口商强制,取代各国现有的 100 多个海关系统。
这意味着什么:上期欧盟刚让《网络弹性法案》生效、预告了这笔小包费,这周立法程序走完了——规则不再是"可能来",而是"已经来"。对中国卖家最要紧的是责任主体变了:以前是消费者或货代承担清关责任,现在是平台。平台一旦成为法定进口商,它必然把合规压力往上推,资质不全的店铺会被优先清掉。11 月 1 日是第一个硬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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