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金融监管分局正式批复:礼泉县农信联社剧院分社终止营业,15日内须缴回许可证
根据咸阳金融监管分局批复文件(咸金监复〔2026〕71号),礼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剧院分社获准终止营业,须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并于15个工作日内缴回金融许可证。
批复文件显示,该决定基于礼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提交的《关于剧院分社终止营业的请示》(礼农信字〔2026〕90号),明确要求剧院分社接文后立即停业,15个工作日内向咸阳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依法办理相关注销手续。文件落款日期为2026年9月29日。
礼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于1992年12月21日,注册资本13180.55万元人民币,属集体所有制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为范永建,注册地址位于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建设路南段。该联社在礼泉县设有城关、裴寨、建陵、市场等多个分社,剧院分社为其中分支机构之一。目前联社整体经营状态显示为“开业”。
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礼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要经营存贷款、票据贴现、国内结算及代理金融业务等。此次剧院分社终止营业属机构自主调整网点布局的常规操作,具体调整原因及后续安排需以该联社官方说明为准。根据监管要求,金融机构网点终止营业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保障客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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