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锦州华庭支行获批终止营业 金融监管分局要求15日内缴回金融许可证
锦州金融监管分局正式批复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华庭支行终止营业,该支行须于15个工作日内缴回金融许可证。
根据锦金监复〔2026〕46号批复文件显示,锦州金融监管分局已收悉《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华庭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建辽锦报〔2026〕90号),经审核同意该支行终止营业。批复明确要求该支行接文后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并于15个工作日内向锦州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同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该批复文件落款日期为2026年9月29日。
公开信息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华庭支行前身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华庭储蓄所”,成立于1988年,注册地位于辽宁省锦州市。锦州金融监管分局作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的派出机构,办公地址位于锦州市凌河区中央大街二段11-1号,依法履行辖区金融机构监管职责。此次批复属于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常规调整事项,符合《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检索信息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华庭支行所属上级机构)曾于2025年因“商业汇票贸易背景审核不严”被锦州金融监管分局处以30万元罚款,但该处罚与本次支行终止营业事项无直接关联。根据企业信息平台记录,锦州华庭支行作为独立持牌经营机构,其终止营业程序将严格遵循金融监管部门的审批要求完成后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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