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吕梁分行9月21日因贷后管理失职及票据违规被吕梁监管分局罚款68万元
【贸易金融网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近日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吕金管罚决字〔2026〕25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尽责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60万元。同时,对责任人曹利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对刘启鹏、王新平给予警告。
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分行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贷后管理不尽责致使贷款资金被挪用,以及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办理票据业务。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监管机构要求该分行立即改正违规行为,相关罚款合计68万元须依法缴纳。
此次处罚涉及三名责任人员:曹利博被处以警告及8万元罚款;刘启鹏、王新平仅被处以警告。处罚决定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于2026年9月21日作出,并于9月30日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公示。
根据公开信息,本次处罚聚焦银行机构在贷款资金流向监控及票据业务合规性方面的管理漏洞。监管机构严格适用银行业审慎经营规则,对资金挪用及票据违规行为实施双罚制,既处罚机构也追究个人责任,彰显对信贷业务全流程监管的强化态势。具体整改要求及后续监管措施待官方进一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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