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微山农商行获批吸收合并微山北海村镇银行 2026年9月完成机构整合
【贸易金融网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正式批复同意山东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微山北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其全部资产、负债及业务,并将该村镇银行改建为分支机构。
根据鲁金复〔2026〕382号批复文件,山东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须严格履行吸收合并筹备程序,督促微山北海村镇银行完成解散事宜,并在完成后向监管部门申请分支机构开业。批复特别要求该行做好人员业务稳定预案,强化风险管控,防范舆情风险,未尽事宜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执行。
公开信息显示,山东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28日,注册资本42306.1669万元,法定代表人黄海迁自2025年4月起担任董事长,定位服务“三农”、小微企业及县域经济。截至2025年11月末,该行各项存款余额167.4亿元,贷款余额116.51亿元,设有35家分支机构。微山北海村镇银行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行设立,经营范围涵盖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及票据承兑等业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负责山东省除证券业外的金融业监管工作,此次合并系落实机构监管要求。合并完成后,微山北海村镇银行将依法解散,其业务由微山农商行分支机构承接,具体整合细节待官方进一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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