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金融监管局批复屯昌明珠支行终止营业,15个工作日内须缴回许可证
【贸易金融网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正式批复同意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屯昌明珠支行终止营业,要求该支行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并于15个工作日内缴回金融许可证。
根据琼金复〔2026〕91号批复文件显示,该局于2026年9月15日对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屯昌明珠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琼农商报〔2026〕249号)作出批复,明确要求屯昌明珠支行接文后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许可证缴回及后续手续办理。该批复属于金融机构网点调整的常规监管程序,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相关法规要求。
此次网点终止营业系海南农村商业银行内部机构优化调整的一部分。公开信息显示,海南农商行由原海南省农信联社及19家市县行社合并组建,承接20家行社债权债务,业务涵盖存贷款、票据结算等银行业务,拥有440余家营业网点及7000余名员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作为海南省金融业监管主体,自2023年7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以来,持续履行机构监管职责,此次批复体现其对金融机构网点布局的规范化管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现任党委书记、局长为梁洁红,该局负责海南省除证券业外的金融业监管工作。值得注意的是,海南农商行体系近年经历多项监管调整,包括2025年获批吸收合并白沙长江村镇银行等机构。此次屯昌明珠支行终止营业后,相关金融服务将由海南农商行其他网点承接,确保当地金融业务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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