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2026年9月20日正式核准杨帆担任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近日发布粤金复〔2026〕368号批复文件,正式核准杨帆担任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职务。该批复于2026年9月20日作出,明确要求杨帆须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相关监管规定。
批复文件显示,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需确保杨帆自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在到任后10日内报告履职情况;逾期未到任则批复失效。同时要求其持续学习经济金融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具体个人从业年限、资质背景等信息未在官方文件中披露。
公开信息显示,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系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为集团及关联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根据TCL中环2026年3月公告,该公司拟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40亿元、信贷余额不超过50亿元。此次人事核准系常规任职资格审批流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作为国务院金融监管派出机构,负责除证券业外的金融业监管工作,持续强化机构监管与风险合规管理。本次核准严格遵循《企业董事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体现对财务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要求。关于杨帆具体履历及市场影响,官方文件未提供进一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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