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融监管局正式核准韩巧艳担任河北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
【贸易金融网讯】河北金融监管局于2026年9月9日发布冀金复〔2026〕250号批复文件,正式核准韩巧艳担任河北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职务。根据批复要求,韩巧艳须自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监管规定。
批复文件明确要求,韩巧艳需持续学习掌握经济金融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批复文件将失效并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公开信息显示,河北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10日,系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由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0%、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公司业务范围涵盖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贷款及票据贴现、资金结算、同业拆借等金融监管总局批准的业务。
该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和风险管理体系,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截至2026年相关报告期,公司资产总额187.03亿元,负债总额167.94亿元,所有者权益19.09亿元,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要求,其中资本充足率12.93%、流动性比例93.16%。
根据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风险评估报告披露,韩巧艳在2025年度曾担任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本次董事任职资格核准系河北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正常人事安排,旨在强化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河北金融监管局在批复中强调,公司应督促核准人员及时报告到任情况,并确保其履职符合监管要求。具体履历细节及后续工作安排待官方进一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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