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农商行荆坪支行等四主体2026年因许可证遗失、虚列农险费用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安监管分局处罚警告并累计罚款15.5万元
【贸易金融网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安监管分局近日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该局对广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坪支行、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邻水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决定,涉及文号为广安金监罚决字〔2026〕5号、6号、7号。
处罚决定书具体显示:广安金监罚决字〔2026〕5号决定书认定,广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坪支行因“管理不善导致金融许可证遗失,未按规定报告”,被处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广安金监罚决字〔2026〕6号决定书认定,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邻水支公司因“虚列农险业务管理费,未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0.5万元的行政处罚;广安金监罚决字〔2026〕7号决定书认定,李双文(时任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邻水支公司农险专员)因“虚列农险业务管理费”,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蒋华琴(时任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邻水支公司经理)因相同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历史记录方面,2025年,广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曾因同类管理问题被处罚。根据广安金监罚决字〔2025〕5号决定书,该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导致形成风险;虚增存贷款规模”被罚款65万元,相关责任人陈波(时任广安区建安信用社主任等职)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广安金监罚决字〔2025〕6号)。近一年内该行累计被罚金额达67万元,整改情况未在公开信息中披露。
此次处罚体现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基础管理和财务规范的持续高压态势。金融许可证作为合法经营核心凭证,其遗失未报暴露内控机制失效;虚列农险费用则直接影响监管数据真实性,可能涉及套取财政补贴风险。监管机构通过“双罚制”强化个人责任追究,凸显对基层网点合规运营的严格要求,反映当前整治重点聚焦许可证管理、费用真实性及内部控制执行。相关机构将面临业务合规审查趋严、声誉受损等即时影响,具体整改要求待官方进一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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