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金融监管分局2026年9月批复:沈丽霞获准主持阳光财险韶关中心支公司工作 2个月内须到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韶关监管分局近日正式发布行政许可批复(韶金监复〔2026〕56号),核准沈丽霞担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韶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职务。批复明确要求,沈丽霞须自决定作出之日起2个月内到任,逾期未履职则批复自动失效。
根据批复文件,监管机构要求沈丽霞严格遵守金融监管规定,持续学习经济金融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忠实勤勉履行岗位职责。同时要求阳光财险广东省分公司督促其熟悉任职职责,并在到任后10日内报告履职情况。
公开监管信息显示,该机构曾于2025年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等违规行为,被韶关监管分局处以29万元罚款(韶金监罚决字〔2025〕9号)。时任总经理助理(主持全面工作)喻航亦因相同事由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此次人事核准系该机构在监管整改背景下的正常任职程序。
阳光财险韶关中心支公司注册地址位于韶关市浈江区韶南大道三公里金沙小区南枫碧水园C6幢首层8号商铺之二,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下设机构。广东省分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截至2019年末在省内设有90余家分支机构。监管系统记录显示,该机构2023年曾因同类违规问题被纳入行业处罚案例。
依据批复要求,若沈丽霞未能按期履职,韶关监管分局将依法注销该行政许可。具体履职进展及后续工作安排,需以阳光财险官方通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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