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东黄海村镇银行章程修改获监管核准 曾因违规被罚强化内部治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萍乡监管分局于2026年9月8日下发批复文件,正式核准萍乡湘东黄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申请。
根据萍金监复〔2026〕28号批复文件显示,监管部门已收悉《萍乡湘东黄海村镇银行关于修改〈萍乡湘东黄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请示》(湘黄银发〔2026〕70号)及相关材料,经审核后核准该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并要求该行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事宜。该批复文件明确指出核准内容详见附件,即修改后的完整公司章程文本。
萍乡湘东黄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20日,2012年5月18日正式开业,是由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持股82.4%)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值得注意的是,该行近年来曾因违规行为受到监管处罚:2022年7月,因承兑汇票保证金来源于信贷资金等问题被原中国银保监会萍乡监管分局处以罚款;2025年6月30日,又因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报表等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萍乡市分行处以警告并罚款24.4万元。此次章程修改可能是该行强化内部治理、完善合规体系的重要举措。
该行法定代表人徐俊于2025年9月25日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萍乡监管分局核准任职资格,注册资本1亿元,注册地位于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作为服务当地“支农支小”的金融机构,该行已在湘东区设立麻山支行、下埠支行、东桥支行等多家分支机构。业内人士指出,银行章程是公司治理的根本性文件,监管部门对章程修改的核准体现了对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结构的严格把关,有助于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村镇银行稳健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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