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监管局8月29日核准刘斌出任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贸易金融网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于2026年8月29日正式发布批复文件(京金复〔2026〕493号),核准刘斌担任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职资格。该批复基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关于申请核准刘斌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国机财董〔2026〕083号)作出。
批复文件明确要求,刘斌须自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相关监管规定。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批复文件将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同时,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应督促其持续学习经济金融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忠实勤勉履职。
公开信息显示,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25家成员企业共同投资组建,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3年9月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7.5亿元人民币,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主要经营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5层及8层。
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8月14日,北京金融监管局曾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其存在“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未真实反映资产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处以罚款40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黄亚杰给予警告。该处罚信息已由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川仪股份等多家关联上市公司公告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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