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联合破冰:航空保税维修政策全面升级,内销流程简化促产业升级
【贸易金融网讯】商务部等9部门于2026年8月19日正式印发《关于促进航空保税维修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航空保税维修产品内销流程简化、区域限制放宽等核心举措,旨在推动我国航空维修产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该意见规定航空维修企业开展航空保税维修产品清单内业务不受区域范围限制,鼓励新增企业优先向综合保税区布局。维修后产品在获得相关适航证明后可办理内销手续,综合保税区内维修产品以修理后实际报验状态征税,综合保税区外则按保税货物一线进口状态补缴税款。意见同时明确维修企业可将部分工序外发至具备资质企业,替换下的具备再利用价值航材经检测获适航证明后,可完税在国内流通或转为备用件纳入保税管理。财税金融支持方面,企业提供保税维修服务可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并将加强财政与保险政策联动提升出口信保服务质效。
此次政策出台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解决航空保税维修产业发展中的制度性障碍。当前全球航空维修市场持续扩大,我国作为航空运输大国亟需提升维修产业国际竞争力。该意见通过优化内销机制、强化监管便利化、完善绿色标准等系统性措施,将有效促进航空维修产业链完善,助力我国从航空大国向航空强国迈进。各地方相关部门须加强对项目的全流程全链条管理,防范生态环境、海关监管等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特别强化绿色发展与人才保障机制。生态环境部负责推动提高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使用比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将航空维修相关职业纳入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并支持境外培训人员申请延长停居留期限。全链条监管方面,企业须配备与海关联网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全流程追溯,民航管理机构将实施动态管理确保维修企业严格在批准范围内开展业务。各单位须将航空保税维修作为重要开放政策加快推动,各企业需不断优化维修能力布局,提升维修工作质量与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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