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融监管局正式核准李耕墨出任石家庄市矿区农信联社副主任
河北金融监管局于2026年8月21日发布批复文件(冀金复〔2026〕228号),正式核准李耕墨担任石家庄市矿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副主任职务。
批复文件明确要求,李耕墨须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相关监管规定,自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及时报告到任情况。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批复文件将自动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同时,该联社应督促其持续学习经济金融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忠实勤勉履职。
公开信息显示,石家庄市矿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近期高管团队持续完善。2026年5月,河北金融监管局相继核准刘伟伟担任该联社董事、主任(冀金复〔2026〕150号),以及周静、杨硕担任独立董事(冀金复〔2026〕149号);同年早些时候,王瑞宾获准担任董事、董事长(冀金复〔2026〕68号)。该联社作为河北农信系统成员机构,主要经营货币金融服务,业务范围涵盖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及票据业务等。
值得注意的是,该联社曾于近期因“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被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处以16.5万元罚款。此次李耕墨任职资格获批,系河北农信系统落实监管要求、健全公司治理的最新举措。根据监管规定,金融机构高管任职需经严格资质审核,确保其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能力和合规意识。
河北金融监管局在多份批复中均强调,核准人员须持续强化风险合规管理能力。此举与河北省推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强化农村金融服务的政策导向相契合,体现了监管部门对农信机构规范治理的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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