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农商行、浙商银行武汉分行贷款管理失职被罚340万元 监管紧盯信贷风险漏洞
【贸易金融网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近日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因信贷管理违规被处以罚款。
处罚决定书显示,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以贷收息、项目贷款管理不到位致贷款形成不良、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审查不严等违法违规行为。该局对机构罚款一百八十五万元,并对段小宁、朱仕忠、汪彦平、江宝玉予以警告。相关责任人具体职务未在通报中列明。
同时,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因经营性物业贷款贷前调查贷后管理不尽职、项目贷款管理不审慎致贷款资金被挪用等违规问题,被处以罚款一百五十五万元;王轶卿被警告,张军、刘心佳被警告并罚款共计十万元。责任人职务信息未在官方通报中披露。
公开企业信息显示,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此前涉及裁判文书七十八条、开庭公告二百二十条及立案信息四百二十一条等司法纠纷,但本次处罚未提供其历史行政处罚记录及整改情况。相关责任人历史罚单细节亦未在通报中体现。
此次处罚聚焦贷款业务全流程管理漏洞,反映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风险防控的持续强化。罚单集中于贷前调查、贷后管理及资金挪用等环节,凸显当前监管对信贷业务合规性的整治重点,将对涉事机构业务开展及声誉管理产生直接影响。具体整改要求及政策依据未在公示中详述,待官方进一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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