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8月1日施行
2026-07-31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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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发布《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8月1日正式施行。新政覆盖兰州、白银、金昌三大试点城市,整合七项核心便利化措施,覆盖跨境资金收付、特殊退汇、服务贸易代垫分摊等主流业务场景。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政策享受准备期由2年调整为1年。目前全省已有10家银行获批试点合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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