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金融监管分局正式核准田伟担任安诚财险咸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2026年7月23日,咸阳金融监管分局发布咸金监复〔2026〕48号批复文件,正式核准田伟担任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批复文件明确要求,田伟须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2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批复文件将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同时,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督促田伟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公开监管信息显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此前曾因客户信息不真实问题,被咸阳金融监管分局处以25万元罚款。相关处罚决定书(咸金罚决字)同时对两名保险销售岗员工作出警告及罚款处理,其中叶超被处以1万元罚款,贾红玲被处以4万元罚款。
金融监管机构近期持续强化对保险机构的合规管理。2026年6月,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因内控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0.8万元;同期,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罚款16万元,相关责任人亦受到处罚。
根据批复要求,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需严格落实监管规定,确保新任高管依法合规履职。业内人士指出,保险机构高管任职资格核准是金融监管的重要环节,旨在保障保险机构稳健运行,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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