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人寿鞍山中心支公司因财务造假及代理人涉诈被罚32万元 副总等3人领警告禁入罚单
【贸易金融网讯】近日,鞍山金融监管分局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及下属海城营销服务部因财务违规及代理人犯罪问题被处以合计32万元罚没款,3名责任人同步领罚。
处罚决定书(鞍金罚决字〔2026〕4号)显示,该中心支公司存在“虚假财务报销套取费用”行为,被罚款25万元;其海城营销服务部因“原保险代理人犯诈骗罪”问题(鞍金罚决字〔2026〕5号),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涉事业务涉及财务管理和代理人合规监管领域。
相关责任人处理结果明确:刘雷(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兼银行保险部经理)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鞍金罚决字〔2026〕8号);李万超(时任海城营销服务部经理)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鞍金罚决字〔2026〕6号);李延博(时任海城营销服务部原保险代理人)因涉诈骗罪被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鞍金罚决字〔2026〕7号)。
公开渠道未查询到该机构近三年同类行政处罚记录,具体历史罚单及整改情况待监管部门进一步披露。此次处罚合计罚没32万元,并首次对涉刑代理人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此次处罚凸显金融监管部门对保险机构财务真实性及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持续高压态势,重点整治虚假报销、代理人违法犯罪等风险点。业内分析指出,相关机构需强化内控机制建设,防范财务操作漏洞及代理人资质审查失效问题,此类处罚将对机构合规管理及行业声誉产生即时警示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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