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2026年7月24日正式核准娄殿科担任大连鑫汇村镇银行副行长兼财务总监
【贸易金融网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于2026年7月24日发布行政许可批复,正式核准娄殿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鑫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兼财务总监任职资格。批复文件明确要求,娄殿科须自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逾期未履职的批复文件将失效。
根据企查查公开信息,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鑫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15日,注册资本29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武振波,企业规模属微型,2025年员工人数为106人。该行经营范围涵盖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基础银行业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作为派出机构,于2023年7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
批复文件显示,监管机构要求鑫汇村镇银行督促娄殿科严格遵守金融监管规定,持续学习经济金融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公开履历信息表明,娄殿科目前担任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昌支行法定代表人,具体从业年限及过往业绩细节未在本次批复中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该行曾于2022年1月25日因“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审批关联交易”被大连银保监局处以20万元罚款。本次人事任命系监管机构对村镇银行高管任职资格的常规核准程序,批复中未提及机构战略调整或业务布局相关内容。对于履新后的具体工作方向及市场影响,监管文件及可查证信息中均无进一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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