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金融监管分局正式核准林兴果履新沧州盐山新华村镇银行行长
【贸易金融网讯】沧州金融监管分局于2026年7月23日下发沧金复〔2026〕71号批复文件,正式核准林兴果担任沧州盐山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职务。该批复依据该行《关于核准林兴果任职资格的请示》(盐新银发〔2026〕16号)作出,明确要求林兴果须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逾期未履职则批复自动失效。
公开工商信息显示,沧州盐山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11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国庆,注册地址位于盐山县城区凤凰路与寿甫路交叉口。该行由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行持股51%,属全国新华村镇银行体系成员单位。检索信息同时证实,林兴果现任沧州海兴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职务。
批复文件明确要求该行督促林兴果持续学习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强化风险合规意识,忠实勤勉履职。根据新华村镇银行体系公开信息,该行系经金融监管总局批准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主要服务县域“三农”及中小企业群体,业务范围涵盖存贷款、结算、票据承兑及代理政府债券等基础金融服务。
记者核查发现,原始批复文件及关联企业信息中未披露林兴果具体从业年限、学历背景及过往履职业绩等细节。沧州盐山新华村镇银行官网及公开报道中亦无其个人履历及行业观点记录,其在沧州海兴新华村镇银行的任职时间与具体职责范围亦未获完整披露。根据监管要求,该行需在林兴果到任后及时向沧州金融监管分局报告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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