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金融监管局2026年7月21日正式核准宋亚东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行长助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于2026年7月21日发布行政许可批复文件(津金复〔2026〕181号),正式核准宋亚东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该批复基于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交的《关于申请宋亚东任职资格的请示》(进出银发〔2026〕211号)作出,经监管审核程序后依法生效。
批复文件明确要求,宋亚东须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相关监管规定,自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及时报告到任情况。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职,批复文件将自动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同时,监管机构要求中国进出口银行督促其持续学习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强化风险合规意识,熟悉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根据公开可查的监管信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近期持续强化金融机构高管任职资格管理,本年度已发布多份同类行政许可批复,包括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等机构高管的任职核准。此次核准严格遵循《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体现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治理规范性的程序性要求。具体履职细节及后续安排,待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按监管要求正式披露。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