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监管局集中重罚17家机构:平安银行等因违规操作被罚超600万元

2026-07-22 15:07 1983

  【贸易金融网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近日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金罚决字〔2026〕63-95号),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等17家金融机构及16名责任人作出处罚,合计罚款金额逾600万元。处罚决定书显示,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保险条款使用不规范、编制虚假报告及贷款管理失序三大领域。

  在保险机构方面,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被处以50万元罚款;其时任经理邵学新同步被警告并罚款8万元。上海市青浦支公司因编制虚假报告被罚21万元,销售副总监陆昱(主持工作)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虹口支公司同类违规被罚22万元,总经理张斌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涉及三项违规——未按规定使用保险条款、跨区域经营及编制虚假报告,被警告并罚款66万元;其三名责任人胡炯(总经理助理兼非车险部经理)、徐晓洁(杨浦支公司总经理)、毛芸倩(金山海丰路营销服务部经理)分别被警告并罚款7.5万元、1.3万元、1.2万元。此外,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因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30万元;盛世大联在线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因超区域经营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银行机构成为处罚重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因员工行为管理及贷款管理双重违规被罚200万元,创单笔最高罚单;零售信贷部个贷经理助理陆文啸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十年。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同类违规被罚80万元,团队长张豪妤被禁业五年;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因贷前贷后管理失序被罚180万元,其7名相关责任人仅被警告;招商银行及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各因员工管理问题被罚30万元,两名客户经理唐亦维、黄俊分别被禁业五年和十年。值得注意的是,所有处罚文号均以“沪金罚决字〔2026〕”开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审慎经营规则作出。

  通报未披露相关机构及责任人的历史处罚记录与整改情况。此次集中处罚覆盖保险、汽车金融、财务公司及商业银行多类主体,其中贷款管理违规与保险条款使用不规范成为监管高频打击点。监管部门通过单笔最高200万元罚款及十年行业禁入等措施,凸显对金融机构操作风险与数据真实性的零容忍态度,相关机构业务合规性及市场声誉将面临即时压力。具体整改要求及涉事业务规模等细节,待官方进一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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