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消费税政策9月1日起调整
2026-07-20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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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明确自2026年9月1日起,分步调整部分电池产品消费税政策。根据公告,将分步对部分电池恢复征收消费税。自2026年9月1日起,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减按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9月1日起,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4月1日起,对光伏电池(又称"太阳能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8年4月1日起,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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