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红星国民村镇银行柳树泉支行7月14日因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被哈密金融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
【贸易金融网讯】处罚决定书显示,哈密金融监管分局于7月14日对哈密红星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柳树泉支行开出罚单。该支行因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被处以罚款30万元;相关责任人喻新被予以警告。处罚决定机关为哈密金融监管分局。
根据经济观察网7月14日报道及官方公示信息,此次处罚针对该支行在信贷业务管理环节的违规行为。公开信息显示,哈密红星国民村镇银行柳树泉支行成立于2013年7月24日,负责人为李志虎(2024年7月13日由黄旭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522000722370666,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及办理票据承兑等业务。
历史记录显示,该行所属母公司哈密红星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曾于2023年因董事会未履职尽责、贷款管理问题等被金融监管部门处罚。百度百科及凤凰网报道证实,该行此前曾因同类问题被罚110万元,反映出信贷管理领域存在持续性合规风险。具体整改情况及累计处罚金额未在本次公示中披露。
此次处罚体现哈密金融监管分局对基层金融机构业务合规性的严格监管导向。值得注意的是,该分局近期荣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金融监管总局授予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其通过“智慧监管”手段强化风险预警的做法获得官方认可。罚单对涉事支行的业务开展及声誉将产生即时影响,具体整改要求以监管机构后续通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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