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奎屯支公司伊犁路营销服务部获批撤销,15日内须缴回许可证
【贸易金融网讯】伊犁金融监管分局近日正式批复同意撤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奎屯市支公司伊犁路营销服务部,该营销服务部须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在15个工作日内缴回许可证。
根据伊犁金融监管分局2026年6月29日发布的批复文件(伊金监复〔2026〕25号),该局已收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奎屯市支公司《关于撤销伊犁路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国寿人险奎发〔2026〕16号),经审核后同意撤销该营销服务部。批复要求,接此文件后,伊犁路营销服务部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伊犁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公开信息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奎屯市支公司成立于1996年1月16日,负责人为谢新民,注册地址位于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市区-金桥里团结西街1幢3楼、8楼、9楼、10楼、11楼。该公司在奎屯市设有多个营销服务部,包括伊犁路营销服务部、五五新镇营销服务部、天北新区营销服务部等。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曾于2025年11月因“利用保险业务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虚构中介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被伊犁金融监管分局警告并罚款28.5万元。
批复文件特别强调,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奎屯市支公司要依法合规做好该营销服务部撤销后的客户告知、存续保单服务等善后工作。营销服务部作为保险公司直接面向客户的服务窗口,其撤销可能对当地客户的服务便利性产生一定影响,但保险公司有责任确保客户权益不受损害。具体善后措施及客户权益保障细节待该公司进一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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