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三保险机构虚构业务、财务造假被罚11.8万元 相关责任人同步受处
【贸易金融网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庆阳监管分局连续下发三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辖内三家保险机构及责任人因业务违规行为予以处罚,合计罚款11.8万元。
处罚决定书(庆金监行处〔2026〕47号、48号、49号)显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县支公司因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罚款6万元;时任该公司经理刘龙财被警告并处罚款1.1万元。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峰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罚款3.3万元;时任该公司实际负责人姜小兰被警告并处罚款0.4万元。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庆阳中心支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保管业务经营活动有关资料,被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时任该公司个险本部临时负责人张涛被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刘龙财系中华联合财险宁县支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他责任人职务信息以处罚决定书载明为准。此次处罚涉及保险中介业务真实性、财务资料规范性及业务档案管理等关键环节,具体涉事业务规模及整改要求待官方进一步披露。
监管机构通过同步处罚机构与责任人,凸显对保险市场乱象的精准治理导向。此次行动聚焦业务真实性与合规管理薄弱环节,对行业规范经营形成警示效应,相关机构声誉及业务开展将受直接影响。同类罚单历史记录及行业累计处罚数据,具体细节待官方进一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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