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买方信贷
一、业务简介
我行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信用保险的前提下,支持企业“走出去”,可向国外的进口商或进口商银行以支付货款或技术、劳务费用的形式提供中长期外汇贷款。出口买方信贷金额一般不超过出口商务合同或承包合同金额的85%。在部分项目条件允许下,也可以提供合同金额100%融资,其中含15%的商业贷款。
二、业务特点
出口买方信贷是在大型机器设备或成套设备贸易中银行提供的信贷支持,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我行利用项目融资和飞机船舶融资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可以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
三、适用对象
如果客户拟向国外出口货物而国外进口商无法实现用现汇付款,可以考虑使用出口买方信贷。而且一般而言,所出口的货物是国家鼓励出口的资本货物,金额在50万美元以上。出口货物中来源于中国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70%。如为船舶项目,不低于50%。
四、办理流程
1. 客户直接或通过我行(即拟提供出口买方信贷的银行)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交保险申请,并获得信保公司的支持意向函和我行的融资意向函。
2. 客户按照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要求签订商务合同或工程承包合同。中标后向我行提交委托我行为贷款行的委托函,并提交有关项目情况的报告,我行进行项目审查。
3. 将签署的商务合同提交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审批,同时提交我行审查。
4. 商务合同获得中国信用保险公司批准和我行审查通过后,我行与国外进口商或其银行签订出口买方信贷协议,然后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议。
5. 贷款协议为商务合同或工程承包合同提供融资。
五、客户须知
客户在项目的投标阶段应取得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初步同意,并把可提供出口买方信贷作为投标的融资方案。同时,因出口买方信贷最终由银行提供贷款,建议客户从投标开始就与银行保持密切的合作。
六、热点问题解答
1. 我行的竞争优势是什么?
(1)我行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2003年底我行又与中信保公司签署了有关合作协议,双方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发展和完善金融服务。
(2)我行在俄罗斯、亚洲、非洲都有成功的案例。
(3)我行与国外的一些银行签署了出口买方信贷总协议,该银行可直接从我行以较便捷的方式获得贷款。
(4)我行出口买方信贷业务采用专业经营模式,可以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2. 我行是如何对出口买方信贷业务收费的?
根据项目风险和额度收取利息(固定或浮动)、承诺费、管理费、杂费等。还款期一般不超过10年。
七、联系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电 话:(010) 66108420/7903/8433
传 真:(010) 66108429
电子邮件:exportfinance@icb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