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探索“交通+”联合开发创新试点
2月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深化铁路、高速公路、机场投融资改革的若干意见》。
其中提出,探索“交通+”联合开发创新试点。鼓励财力受限但有资源禀赋的地方,通过市场化方式,支持新建铁路、高速公路、机场项目投资人参与矿产、旅游、物流等资源开发。探索站城融合开发模式,开展铁路、机场客货场站枢纽地上地下及周边区域一体化建设开发试点,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风险分担和协商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通过独资、股权合作等方式,参与依托既有枢纽的城市更新和新建枢纽区域综合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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