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古交农村商业银行被罚75万元: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1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山西古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罚款75万元。
阎某林(时任山西古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欣信分理处运营主管)对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负有责任,被罚款1.5万元。
王某飞(时任山西古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曲储蓄所所长)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1.5万元。
武某强(时任山西古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行长)对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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