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据局发布《关于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 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12月26日,国家数据局发布《关于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 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遵循数据要素特性,明确功能定位,增强服务能力,探索多元模式,引导规范发展,为加快建设开放共享安全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提供有力支撑。到2029年底,数据流通服务机构能力显著提升,流通交易形态更加多元,数据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各类主体供数用数意愿持续增强,全社会数据流通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意见》提出,支持各类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应用推广数据流通交易合同示范文本,提升安全合规能力。鼓励企业单列数据采购科目。支持数据交易所(中心)提升服务各类主体数据采购的能力。支持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整合重点行业领域数据资源,联合开展数据产品开发和流通利用。发挥数据商在场景价值挖掘、产品开发等方面积极作用,活跃市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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