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改委、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

2026-01-17 19:28 17638

收费单位、经营主体应尊重社会公众对合法支付方式的自主选择权。除因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或法定职责而应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情形外,不得拒收现金,不得要求或诱导他人拒收现金,不得对现金支付采取歧视性措施,损害现金支付便利。采取以下任一收费、交易方式的,收费单位、经营主体应支持现金支付:人工方式收款。提供面对面服务。线上预约或交易,线下完成服务或货物交付,且具备当面收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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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收付 总局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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