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发布特定情形下外国公司增值税登记规则
2025年10月31日,哈萨克斯坦财政部公布外国公司在特定条件下的增值税登记规则,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主要内容如下:
(1)如果外国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在哈萨克斯坦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则必须按“特定情形下增值税登记”的新程序进行增值税登记,外国公司将从买方首次支付商品或服务款项之日起被认定为增值税纳税人;
(2)外国公司必须在收到买方首笔付款之日起1个月内向哈萨克斯坦财政部国家收入委员会提交登记确认函,函件需附经公证的公司章程、注册文件副本以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上述所有文件需以电子方式提交,并翻译成哈萨克语或俄语;
(3)收到确认函后,国家收入委员会将向司法部提交申请为该外国公司生成企业识别号,识别号将在提交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生成。
(内容来源: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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