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用好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绿色工厂建设的通知》。其中提出: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制定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工厂工作方案,确定相关职责部门,明确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工厂建设重点领域,优化绿色工厂业务审批流程,提高重点项目审批效率。建立有效服务绿色工厂建设发展的激励机制,在内部转移定价、尽职免责制度、贷款审批通道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开展特色化金融创新,做优做强绿色工厂服务品牌,提升业务质量。强化绿色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根据绿色工厂资金使用特点,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还款周期,开发无还本续贷、中长期贷款等产品,加大绿色工厂项目建设信贷投放。充分整合利用共享信息及其他内外部信息,强化科技赋能,优化风险评估机制,为经营稳健、信用良好的绿色工厂提供信用贷款支持。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和转型债券,募集资金加大绿色工厂建设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做好绿色债券发行承销和投资等配套服务。鼓励地方将有发展潜力、优质的绿色工厂纳入发债项目库,强化培育辅导,推动更多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