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外交部发布《中国对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政策文件(全文)》。其中提出:支持中国金融机构与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地区以及国际金融机构加强业务交流与合作,进一步优化在拉网点建设。加强中拉央行和金融监管部门间对话合作,扩大跨境本币结算、商讨人民币清算安排,稳步推进本币互换等货币合作。依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探讨开展“熊猫债”合作。在双边金融合作基础上,充分发挥中拉合作基金、优惠性质贷款、基础设施专项贷款、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以及中国-加勒比相关融资安排作用,积极探索保险、金融租赁等合作形式,不断拓展同拉美和加勒比区域性金融机构合作,支持双方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合作。(外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