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推动商业银行、供应链龙头企业合作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和风险管理创新
10月17日,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江门市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十条措施》。其中提出:推动商业银行、供应链龙头企业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合作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和风险管理创新。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发挥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的服务效能,加大对金融“五篇大文章”重点领域的信贷投放。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无缝续贷”“无还本续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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