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出首部综合性知识产权法规
10月1日,《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共7章55条,围绕创造和运用、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社会共治、服务和管理等方面完善了相关制度机制。 “《条例》明确了著作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各类知识产权发展的基本路径和支持措施,有利于全方位赋能发展;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服务、管理等全流程作出全面规范,有利于全流程规范管理;精准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上位法,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环节,有利于全链条保护创新。”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黄水木用3个“有利于”概括《条例》的意义。(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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