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金融30条”实施
8月12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等多部门发布《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支持银行与非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合作,支持支付机构合规拓展和服务商户,依法合规开展跨境支付业务。鼓励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提升服务实效性与便利性。
深入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在南沙逐步扩大数字人民币的应用,重点拓展消费、旅游、医疗、教育、航运、大宗商品交易、跨境贸易等场景。鼓励更多的企业在与粤港澳大湾区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跨境交易中使用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推动银行机构优化应用数字货币桥的项目与功能,逐步拓展外汇交易、贸易融资等多元化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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