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项下信托收据贷款
如果您已经委托建设银行开立了信用证,在付款到期日,您可以申请此信用证项下的信托收据贷款融资,以此贷款对外支付信用证款项,以取得进口单据。
一.产品简介
信用证项下信托收据贷款是指建设银行根据客户(开证申请人)的要求,为其开立信用证后,在客户提交《信托收据》的前提下,于付款到期日为客户提供贷款赎单的融资行为。
二. 服务功能
1.托收据贷款的币种可以选择人民币,或者与信用证相同币种,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限流动资金贷款利率;
2.建设银行可根据您的资金回流时间,为您确定最佳的贷款期限;
3.建设银行根据您的自有资金等情况,可为您提供最高至信用证全额的贷款融资;
三. 产品优势
1.迅速赎单提货。由我行贷款为您支付进口项下的应付款项,使您可以迅速取得进口项下的单据,尽快提货并进入生产、加工、销售等程序;
2.减少资金占用。您可以用建设银行的资金取得进口货物,销售货物的回款用来偿还贷款,减少自有资金占用;
3.拥有更多的时间销售货物。即使出口商给予您远期信用证等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由我行提供信托收据贷款用于对外支付货款,您可以获得更充裕的时间完成销售,待销售款项回笼后再归还贷款。
四. 建设银行优势
1.资金实力雄厚,保障您的支付需要;
2.实行信托收据额度管理,使用方便。
五. 办理条件/程序
1.您以出具《信托收据》的方式确认建设银行拥有信用证项下货物的所有权,建设银行支付信用证项下的应付款,同时以信托的方式委托您处理销售货物;
2.除需要提供企业的基本材料、财务信息、经营情况等资料外,您还需要提供《信托收据》、《信托收据贷款申请书》、内销的商务合同(如有)等;
3.销售款项回笼后即用于归还贷款,或者于贷款到期日用其它资金归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