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督促财务公司与上市公司严防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当干预
8月14日,金融监管总局公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196号建议的答复。其中提到,近年来,个别企业集团违规操控财务公司和上市公司,通过财务公司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严重侵害了财务公司独立性,对财务公司行业整体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同中国证监会加强部际联动,督促财务公司与上市公司严防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当干预,做好业务往来风险评估和信息披露,充分发挥财务公司与上市公司协同作用,推动企业集团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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