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副秘书长:发达国家要带头为气候做贡献
发达国家必须要带头,要拿钱、拿技术,这是法律规定的。而发展中国家作为受害者,也应该约束,也应该采取适合于国家的行动。但发展中国家从法律和义务上是没有权利也不应该采取行动的。但他们应该考虑到气候变化的特点。
2009年9月10日至12日,世界经济论坛第三届新领军者年会(达沃斯夏季年会)在中国大连世界博览广场举行。本届年会的主题确定为——“夏季达沃斯”:重振增长。联合国副秘书长沙祖康在论坛上表示,发达国家必须要带头,要拿钱、拿技术为气候做贡献。
以下是沙祖康的发言实录。
Q:我有一个问题问沙秘书长。沙秘书长现在离哥本哈根的会议只有几个月了,前两天欧盟刚刚决定了对发展中国家提供了150亿欧元的援助,但这以中印等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集团的要求有很大的差距,还有减排的目标问题上,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还是不小的,请问沙秘书长您认为在最后的几个月的冲刺阶段,各方应该怎么样弥合在立场上的分歧?尽力达成协议?
沙祖康:如果说我能够知道答案,那也许我可以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了。也许达沃斯就可以解决哥本哈根的问题就大有影响力了。应该说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立场目前是尖锐对立的。而且僵局到现在为止也没有看到任何可以被打破的希望。问题在什么地方?问题就是说大家知道在气候变化问题上有四大支柱,其中有融资技术转让融资、缓解等等。气候变化需要解决的目的,融资和技术转让是第一、第二问题的基本的手段。根据《气候宾馆框架协议》规定,根据巴黎路线图的规定,气候变化原因造成是因为发达国家的工业化。因此规定上讲得很清楚,框架协议和巴黎协议上都讲了必须要共同遵循这样的规定。现在有人要赖帐,他说了话不算了。他说我同意这个原则,大家都赞成,因为气候变化了,我们生活在一个地球上,发展中国家应该做贡献,发达国家也应该做贡献。但有一个原则,发达国家必须要带头,要拿钱、拿技术,这是法律规定的。而发展中国家作为受害者,也应该约束,也应该采取适合于国家的行动。但发展中国家从法律和义务上是没有权利也不应该采取行动的。但他们应该考虑到气候变化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