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鼓励境外投资者在华再投资 促进形成更多有效投资
7月18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通知提出依法实施并落实相关税收支持政策,鼓励境外投资者在华再投资,促进形成更多有效投资。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创新产品和服务,为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推动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信息报告试点,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的部门间信息共享,为企业享受相关支持政策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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