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太原“试水”组建小额贷款公司
中小企业和广大农村地区融资难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如何化解?记者9月10日获悉,《太原市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试行办法,在2009年市政府第六次市长办公会上获得通过,并进入试点阶段,此举意味着太原市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有望破解。
本报讯(见习记者庞瑞)中小企业和广大农村地区融资难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如何化解?记者9月10日获悉,《太原市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2009年市政府第六次市长办公会上获得通过,并进入试点阶段,此举意味着太原市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有望破解。
此《办法》重点强调了三个部分,1.每个县(市、区)可审批2至3家小额贷款公司;2.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0.5亿至1亿元;3.业务范围限定在注册所在区域。
目前,受金融危机影响,许多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由于资金链断裂,造成产供销各个环节受阻,甚至面临破产。作为融资的重要渠道,小额贷款公司应运而生。据有关部门统计,晋中市平遥县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很快,晋中全市已发展到29家,而现代银行业的发源地平遥一县就有8家,很好地支持了当地的中小企业发展。
为了盘活民间资本,规范民间融资,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改善农村金融环境,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太原市此次出台的《办法》,要求所辖区各县(市、区)在满足《公司法》有关规定的条件下,且各县(市、区)愿意承担风险处置责任的,可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审批两至三家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办法》规定,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凡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将会依法受到责令整改、关闭、撤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