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四部门及天津市政府:拓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支持在津设立区域性大宗商品仓单注册登记中心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天津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立足地方优势,促进产业金融、航运金融、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特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其中,包括拓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支持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接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便利上下游企业融资。鼓励依托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深化产融信息对接,探索供应链融资业务新场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供应链业务系统,依托产业链上下游加强供应链授信融资。在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上,《意见》提出加强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和防控,建立基于核心企业全链条的风险防控机制。积极稳妥推进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业务发展,建立健全合规管理长效机制。(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