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频发债,警惕“累”坏政府
今年地方债发放确实“功德圆满”,值得欢庆。不过,各地在高兴之余,却还有更大的期望和苦恼——地方债只不过杯水车薪,远远满足不了诸多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剩下的资金缺口怎么解决?
在经历“无人问津”的短暂痛苦之后,重新上阵的河北、上海、浙江和陕西4省市地方政府债券发放,以中标利率高出此前湖北、青岛债近54个基点的高利率,获得了市场的热捧,不仅吸引了高达202亿元的资金量,其认购倍数达到1.8倍,远远高于市场预期。上述四地地方债的发放完成,意味着2009年度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额满售罄。
今年地方债发放确实“功德圆满”,值得欢庆。不过,各地在高兴之余,却还有更大的期望和苦恼——地方债只不过杯水车薪,远远满足不了诸多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剩下的资金缺口怎么解决?
国家审计署在5月18日发布的审计公告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项目投资地方配套资金到位只有48%。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穆虹表示,地方政府发行债券资金没有集中用于落实到新增中央投资项目上,造成部分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投资到位率低。对后续检查中仍未能达到工作要求的,发改委将采取必要的调整和惩戒措施。这势必加剧地方政府的资金缺口。
这个巨额缺口如何填补?应运而生的城投债成为一个选项。
国海证券固定收益分析师陈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如此支招:“在地方债年内无法扩容的情况下,他们可能通过城投公司发债来解决后续资金配套的问题。”这确实是条高招,能解除地方政府资金需求的燃眉之急。“万一城投债发完了不够用,还可以发其他名头的债项。”一银行界朋友略带戏谑地表示,只要中央政府对地方发放债务的管制有所放松,地方政府准能想出无穷无尽的发债项目。
笔者一点也不怀疑我国各地政府的发债能力。虽然按照国家《预算法》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但《预算法》并未能真正阻挡我国地方政府的发放步伐。有媒体披露称,根据财政部的测算,仅仅截至2007年底,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总额就高达到4万多亿元,其中直接债务占80%,另外20%是担保性债务。这还没包括隐性债务,如果有办法来统计这些隐性债务,相信一定会是天量。
虽然现在地方债务已“无法统计”,不过现在还有不少声音在呐喊:要改革目前中央过度集权的做法,增加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的权限,为发行更多地方债打开方便之门。为了度过金融危机,为了地方的繁荣振兴,在目前的情况下,放低门槛,为地方政府的进一步融资打气,似乎成了必然的选择。
笔者理解地方政府的苦衷。不过,心存的隐忧却无法消弭。这也许有点杞人忧天:一旦地方为加快当地各种投资项目的建设,为筹措资金,热衷发行地方债券,形成了寅吃卯粮的习惯,势必造成地方债江河奔涌,长此以往,地方政府将如何偿付越积越多的债务本金和利息?这种地方债最终会对地方经济造成何种影响?会不会导致地府政府最终资不抵债?
不少业内外人士对此很是乐观。他们认为,目前各地发行的地方债,由于有中央政府最终担保,可称之为“金边债券”,至少也可以等同“银边债券’,不用担心还本付息的问题,“很安全”。但问题是,除了目前的地方债,许多地方还有许许多多的隐性债务,这些债务的安全性又如何得到保证?
也许可以采用发新债还旧债的办法。如财政部在《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办法》就提到,“地方财政要足额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如果届时还本确实存在困难,经批准,到期后可按一定比例发行1-5年期新债券,分年全部归还。”有不少媒体把这解读为可以连续发新债还旧债,不过后来财政部斥为“误读”。那就是说,地方政府将不能如愚公移山一样:“子子孙孙无穷匮”般地发债,那么地方政府将如何还债?
为了还债,各地政府势必绞尽脑汁。迫不得已,也许地方政府将提高企业税收,也将更加关注地方非税收入,按照目前流行的做法,土地出让金将是财政收入的大头。这是否意味着,当地房价将继续高涨?
除了还本付息的压力,地方政府债台高筑,还将透支后期消费能力,挤占其他投资需求,特别是将挤占本来就融资十分困难、又迫切想得到资本支持的中小企业。另外,地方的政府投资,以刺激经济效果为目标,地方债大量投资到铁路、基建项目,这些项目本身投资周期长,收益率低,在低效的同时,或许还会造成一定的资源浪费。(国际金融报 傅光云 张俊才)